《旅游法》於10月1日實施以後,針對旅行社的投訴大幅減少。與過去游客主要投訴導游帶客進店購物、加點不同,現在一些導游冷淡的態度則讓游客感到不滿。(11月12日《借錢貴陽晚報》)
  不少游客對帶團導游多用“不熱情”、“冷淡”的反映也是一份調研報告和“晴雨表”,這說明一方面《旅游法》的實施起到了規範作用,另一方面也說明導游的服務質量降低了。出了導游“支票借款冷淡”病,旅行社應該開出好的“藥方”來對症施治,遺憾的是只有“挑選新人”一味藥來應對。
  從新聞信息來看,導游“冷淡病”主要原因是“導游不能帶游客進店購物”而降低了收入,以前的“好日子”過去了,心理落差大。新員工工作一段時間後,也會有這樣那樣的“心理落差”,可謂治標不治本。過去“零團費”模式旅游本就該徹底拋棄,按照旅游法的規定的旅游才是本真。針對導游的心理汽車貸款落差,旅行社也要反思自身制度性改革的欠缺,拿出切實科學的方案來應對。
  據瞭當鋪解,以前大部分導游都沒有“五金”和底薪,收入以購物店、景區返點為主,一些勤快熱情的導游月收入可達到2萬元左右。現在以導游帶團補助的形式發放導游薪金,月平均收入只有3000元左右,也確實有點低。因此,旅行社首先要落實導游的各項穩定待遇來保障導游的熱情,首先在經濟物質保障上達到正常橫向不同職業的平均工資水平。
  其次,是要加強導游的職業道德教育,提高其敬業精神。除了招聘正規的導游外,平時也要不斷加強業務和道德方面的學習,對有客戶投訴的導游,應該有usb制約機制。嚴重違紀的,不愛崗敬業的導游乾脆讓其直接“下課”。
  此外,不妨設定個“游客滿意獎”,以游客的投訴和表揚作為參數,定出當月帶班獎勵等級,以刺激服務熱情。並且把好的導游和壞的導游典型都公開張榜宣傳,定出服務星級讓游客自行選擇帶班。
  文/徐大發  (原標題:什麼來治導游“冷淡病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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